吳葆璋

資深媒體人,曾任新華社國際部記者及法國國際廣播電臺首任中文部主任。
克萊夫‧安世立(Clive Ansley)
加拿大人權律師,曾在中國大陸執業14年。能讀說中文,在中國法院訴訟代理過300多個案件,並且多次以專家證人身分於北美、歐洲、澳 洲、紐西蘭及香港等地就中國法律問題提出專家見解。曾在加拿大兩所大學從事中國研究及中國法律的教學工作。
張錦華
美國愛荷華大學傳播學博士,現任臺大新聞研究所資深教授、卓越新聞獎基金會董事、NCC衛星廣播電視事業申設及換照審查委員;曾擔任臺大新聞研究所所長、臺大人口與性別研究中心主任、衛星電視公會自律委員會 諮詢委員會召集人以及中華傳播學會理事長,2009年獲教育部20年資深優良教師獎。
大衛‧喬高(Davclass Kilgour)
前加拿大亞太司司長、資深國會議員、諾貝爾和平獎候選人。曾任檢察官、律師。參與編著《血腥的活摘器官》、《盧旺達使命》,長期關注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議題及非洲人權事務。
袁紅冰
流亡作家、中國著名自由主義法學家、詩人哲學家、政治活動家、「中國自由文化運動」發起人、「中國自由文化運動」首席委員、《自由聖火》網站總編輯、中國過渡政府議長、中國聯邦革命黨首任主席。現居澳洲。
章天亮
本名龔澍嘉,喬治梅森大學博士,曾任喬治梅森大學客座教授,現任美國飛天大學人文科學系主任、大紀元時 報主筆、新唐人電視臺資深評論員、美國之音客座評論員、主持政論節目《漫談黨文化》和大型講史系列《笑談風雲》。政論文集《中國的和平轉型之路》。
愛德華‧麥克米蘭-斯考特(Edward McMillan-Scott)
資深歐洲議會議員,曾任歐洲議會副主席。創建歐盟民主與人權倡議(European initiative for democracy and human rights),該組織促進全球民主化及人權改革。曾獲歐洲大學校際人權與民主化中心(EIUC)頒予獎章。長年關注中國民主化及人權發展,尤其是法輪功人權議題及中國維權律師高智晟。
夏一陽
筆名橫河,出生上海,當過知青、工人和軍人。文革後高考進入大學。在中國和美國曾從事病理生理學和免疫學等領域的研究,近年來成為知名的中國問題專家,發表中國政治、經濟、社會和歷史等領域文章百餘篇。曾應邀在美國、加拿大、馬來西亞、新加坡、印尼等20多 場研討會上發表演說。
卡翠娜‧蘭托斯‧斯維特(Katrina Lantos Swett)
法學博士,現任美國政府之國際宗教自由委員會主席(United States Commission on International Religious Freedom, USCIRF),該獨立機構負責向美國總統、美國國務院、美國國會提出政策建議,並擔任蘭托斯人權和司法基金會(Lantos Foundation for Human Rights and Justice)主席。在美國塔夫茨大學政治系任教。
滕彪
人權律師,原中國政法大學教師,現為哈佛大學法學院訪問學者。公盟及新公民運動的發起人之一,北京興善研究所所長。長期參與推動中國維權運動,關注和參與孫志剛案、胡佳案、陳光誠案、高智晟案、曹順利案,以及法輪功學員受迫害案件等。
吳惠林
臺灣大學經濟系博士,美國芝加哥大學經濟系訪問研究。現任中華經濟研究院特約研究員、世新大學兼任教授、臺北科技大學技職所兼任教授。主要研究領域為經濟學、勞動經濟學、經濟發展。著有《中國經濟改革的 表象與真相》等書,另有學術文章專論一百多種,時事評論散見各大報章雜誌。
托斯坦‧特瑞(Torsten Trey)
醫師、醫學博士、美國「醫師反對強制摘取器官組織(DAFOH)」執行長,與諾貝爾和平獎候選人大衛‧麥塔斯合編《國家掠奪器官》,並經常在醫學專業雜誌發表中國器官移植濫用相關研究文章。
柯爾克‧艾里森(Kirk C. Allison)
任美國明尼蘇達大學「大屠殺及種族滅絕研究中心」(the Center for Holocaust and Genocclasse Studies)教授,並主持該校公共衛生中心「人權與健康計畫」。曾任美國公共衛生協會之「倫理特別主要興趣小組」 (Ethics Special Primary Interest Group)主席。
黃士維
臺灣大學醫學士、臺大醫院雲林分院泌尿科主治醫師、臺灣國際器官移植關懷協會副理事長及發言人。曾訪談 過眾多臺灣病患,仲介及移植醫師,長期關注中國器官來源問題,致力於制止非法摘取器官的行為。
大衛‧麥塔斯(Davclass Matas)
加拿大人權律師,畢業於牛津大學,2008年加拿大勳章得主,2009年國際人權協會人權獎得主。同年加拿大政府任命為國際人權及民主發展中心董事,2010年諾貝爾和平獎候選人,長年關注中國法輪功學員遭中共活摘器官的黑幕,與前加拿大亞太司司長大衛‧喬高合著《血腥的活摘器官》,與DAFOH執行長托斯頓‧特瑞合編《國家掠奪器官》。
朱婉琪
美國紐約州律師、美國賓州大學法學碩士、台灣法輪功人權律師團發言人、美國「醫師反對強制摘取器官組織」亞洲區法律顧問。在亞洲、澳洲、紐西蘭等地協助法輪功學員控告及起訴中共前黨魁江澤民、羅幹等中共官員。法輪功團體向台灣刑事 控告10名來台之中共官員違犯殘害人群罪之代表律師。《中國生死書》作者之一。
卡洛斯‧伊格列習雅斯(Carlos Iglesias)
西班牙人權律師,曾在西班牙政府教育、科學及租稅部門擔任公職。任法輪功學員在西班牙控告江澤民、薄熙來、羅幹、賈慶林、吳官正等五名中共官員違犯群體滅絕罪及酷刑罪的代表律師,該案被告獲西班牙國家法院刑事起訴。曾在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大會上就中共迫害法輪功發表演說。
李維娜
中共文革前出生,畢業於北京舞蹈學院,曾在廣東歌舞劇院擔任主要演員,後移居澳洲。現任總部在紐約的神韻世界藝術團團長。
楊憲宏
資深媒體人、人權活動家、臺灣關懷中國人權聯盟創會理事長、中央廣播電臺節目《為人民服務-楊憲宏時間》節目主持人。曾任環球電視總經理《Taiwan News財經文化周刊》社長及《Taiwan News》總編輯。所創立之臺灣關懷中國人權聯盟獲澳洲齊氏文化基金會頒發第七屆推動中國進步獎之特別獎。